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网站!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协会之窗 > 协会职能 > 正文

协会职能

  (一)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三)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区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和网站,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
  (六)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七)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
  (八)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等,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九)建立行业专家人才库,组织专家学者参加政府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搜集、整理本行业最新科技动态和科研成果,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17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兴安北路交汇处兴泰名都大厦9楼 电话:0471-4921722
蒙ICP备17002785号-2